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通讯工程、安防工程、博物馆工程、展览馆设计与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设计;软件设计;建筑智能系统软件的研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钢构产品安装;金属门窗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移动房屋销售;装配式建筑与装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