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州档案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黔南州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民族古籍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整理及保护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其他资料,承担州档案馆馆藏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其他资料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组织开发利用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资料;按规定发布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文献、民族古籍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工作。承担州档案馆数字化建设工作,管理档案资料信息资源库,开展档案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