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水资源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