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二、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三、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四、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五、承办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范围以职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