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干线公路建设、水利和水运工程建设、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越经营范围,违规从事放贷经营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发布涉嫌非法集资违法广告);城乡道路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产管理服务;旅游景点、现代生态农业项目开发;商业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场地出租;仓储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