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建设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项目;经营管理该项目,对项目公路(包括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通行车辆收费;经营管理项目公路所属公路设施、公路附属设施;高速公路运营、养护等管理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公路沿线许可范围内的广告、餐饮、租赁、汽车旅馆、商店零售、汽车及机电维修、汽车配件、燃油料、电销售及公路工程等相关服务业务;其他经批准的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