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报价)人:
兹对****年**月**日 **:**:**发布的“****年巴岳山火警观察站森林抚育肥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正、补充和说明:
项目信息变更
名称:
验货方式
内容:
1、质量要求
(1)有效活菌数≥0.2*/g;有机质(以烘干基计)≥**.0%(以肥料登记证为准);**值5.5—8.0;水分(鲜样)质量分数≤**%;粪大肠菌群数≤***个/克;蛔虫卵死亡率≥**%;其他重金属含量等符合农业行业标准。(2)氮磷钾总养分质量分数≥**%。(3)原材料需为秸秆、菜饼、豆粕等纯植物源有机物料,不得使用鸡粪、猪粪、城市淤泥、褐煤等。(4)产品形态:为颗粒剂型(球状、柱状、条状、片状等)。(5)产品包装:**公斤/袋。6)所供每批次产品的质保期≥6个月。
2、供货时供应商须提供肥料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各项指标要求均达到规定质量要求;如果有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甲方不予组织验收,造成的*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质量、数量;检查,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赔偿。
5、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货物品种、数量、技术规格质量以及商品品牌、产地等与采购合同*致,技术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要求、技术规格等)进行确认的,生产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1)有效活菌数≥0.2*/g;有机质(以烘干基计)≥**.0%(以肥料登记证为准);**值5.5—8.0;水分(鲜样)质量分数≤**%;粪大肠菌群数≤***个/克;蛔虫卵死亡率≥**%;其他重金属含量等符合农业行业标准。(2)氮磷钾总养分质量分数≥**%。(3)原材料需为秸秆、菜饼、豆粕等纯植物源有机物料,不得使用鸡粪、猪粪、城市淤泥、褐煤等。(4)产品形态:为颗粒剂型(球状、柱状、条状、片状等)。(5)产品包装:**公斤/袋或**公斤/袋。6)所供每批次产品的质保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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