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丛台公园园区路灯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丛台公园园区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城市道路照明*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 惠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平 台 ”(****://***.** ******.***/)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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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联系人:***、刘哲民,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号,联系人:***、张盼,电话:****-********、***********。
9.1 监督部门名称: **************
9.2 电话: ****-*******
9.3 电子邮件: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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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公园园区路灯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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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哲民 | 联系人: | ***、张盼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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