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马鞍街道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期)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内容通知如下:
1、为什么要设置**类业绩?还要设置项目经理出场答辩??不能给本地公司一个机会吗?建议 取消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设置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编制,工程类别的设定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T *****-****)的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答辩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填写。
3、**类管道分为:***:燃气管道 和***:热力管道。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工程类别:**类公用管道工程”,请代理明示:“热力管道或者供热管道"业绩符不符合要求?
回复:**类公用管道工程包含***(城镇燃气管道)、***(城镇热力管道),***或***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中的工程类别要求。
4、请问我司承建的燃气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工程规模及造价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燃气工程劳务分包业绩不满足要求。
5、我公司签订的燃气工程年度框架合同,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能证明本工程已完工产值、规模及完工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3款。
6、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4月至****年9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我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在本单位起始参保时间”及“社保证明打印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社保参保时间要求?
回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4月至****年9月。
7、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种情况的*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年6月**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章第**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种情况之*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2、&**;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年度和最新****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号第**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8、请问:最近针对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重庆宏耀融资担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重庆交通融资担保等等这种有遐思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有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投标保证金要求已在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明确。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内容不*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7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