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及附属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砀山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天柱(组长)、李留进、齐敏 | ||
总成交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砀山县治安西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及附属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砀山县砀城镇道北中路土产公司办公楼西侧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及附属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总人数约****人,人数根据 实际情况会有调整) 提供午餐的就餐和保障,并承担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就餐保障任务,如因需求增加晚餐其成交价(费率)不再改变。 | 1、每周提前开出下周菜谱及食品原材料清单、采购量; 2、参与每天的原材料的验收; 3、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分配; 4、餐具的清洗消毒; 5、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餐余垃圾和泔水处置; 6、确保学生有序分餐、维持就餐秩序; 7、对全校师生就餐进行巡视、检查等。 | ***日历天 |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天柱(组长)、李留进、齐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奥园商业街**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砀山县治安西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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