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宣传组硬盘数据恢复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关于政府购买宣传组硬盘数据恢复服务的公告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共有*家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1、深圳市兴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元;2、深圳市开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元;3、*******************元。 |
直接采购情况: 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为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 ****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光明街道宣传组拟需采购硬盘数据恢复服务,将委托第*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专业设备恢复**移动硬盘,提供的*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应按照技术要求,提供符合设备运行需求的*配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应保证*配件是全新、末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行业及国家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应保证其提供的*配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发货前,应对*配件的质量、规格、数量作全面的检验。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9月**日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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