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宜黄县杉树坳至东陂段公路改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宜黄县杉树坳至东陂段公路改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投资[****]***号)初步设计的批复,宜黄县人民政府同意。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建设规模:****(原****)宜黄县杉树坳至东陂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路线起于宜黄县与南丰县交界处杉树坳,顺接规划建设的****南丰至杉树坳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测设桩号**+***,****桩号****+***),总体由东向西沿****老路拓宽改建,于**+***沿新丰乡南侧采用新线绕避城镇,于**+***太阳排附近接回老路,经新丰乡太阳排、凹下、水西、东门、下湾、赖家、石板新村,于***+***侯坊附近折向南采用新线布线,于刁坊南侧穿过山间谷地后,设置隧道穿黄柏岭,终于东陂镇瓦亭下南侧跨****老路(****老路桩号****+***)并向西延伸后折向北改线,与****、****共线段老路相接(****桩号****+***,****测设桩号***+***),路线全长 **.**公里。全线共设置中桥***米/3座、小桥***米/4座、隧道****米/1座、涵洞****.5米/**道。
2.2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本招标范围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
2.3 试验检测招标范围:工程现场和工程材料试验检测(含路基、路面、隧道、桥梁、涵洞、附属设施及原材料检测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不得挂靠, 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
3.3 项目拟任试验检测人员:至少2人,取得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个以上(含*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中标单位需要根据实际要求编制试验检测实施细则,中标单位若以分支机构承担检测本业务,需按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进*步明确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赣交质资字[****]5 号)要求执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9月**日至 **** 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 ** 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2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 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7.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7.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7.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7.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7.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 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小时内能排除的 ,项目不暂停开标 ,*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 ,项目暂停开标 ,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 ,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网址:*****://****.*******.***.**/)上进行公开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学前街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座*楼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监督机构:***************
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竹山路市直单位附属1号楼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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