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远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清远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清远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工程造价约***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4年9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4年**月**日。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清远营业部户外广告工程,按效果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楼顶广告牌部分;2.外墙侧面广告牌部分(两面);3.*星广告部分;4.拆除部分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效果图,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要求,自****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其他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各媒体发布的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果有不同之处,与招标文件文本要求为准。
4.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带上以下资料:
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缺*不可,于***4年9月2日至 ***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号方中商贸中心****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4年9月**日 ** 时 ** 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号方中商贸中心****号。投标会时间:***4年9月**日 ** 时 ** 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号方中商贸中心****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1 投标担保金额: / 元 ,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
地 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号方中商贸中心****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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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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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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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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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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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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