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雁泾港路-东升西路)和(秀洲大道-秀圣路)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雁泾港路-东升西路)和(秀洲大道-秀圣路)配套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号(项目代码:****-******-**-**-******)和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秀洲大道-秀圣路)配套工程主要包含雁泾港路、木桥港路、义庄路、成秀路*条道路:雁泾港路(火炬路*秀圣路)、木桥港路(东港路*秀圣路)、义庄路(东港路*秀圣路)、成秀路(秀洲大道*大德路);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雁泾港路-东升西路)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大德路、秀庄路、秀圣路*条道路:大德路(东升西路*雁泾港路)、秀庄路(东升西路*雁泾港路)、秀圣路(东升西路*雁泾港路)。
2.2建设规模: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秀洲大道-秀圣路)配套工程主要包含雁泾港路、木桥港路、义庄路、成秀路*条道路,设计范围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等。雁泾港路(火炬路*秀圣路)提升改造,线长****.**米,红线宽度**米,按双向4车道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提升,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木桥港路(东港路*秀圣路)提升改造,线长****.**米,红线宽度**米,按双向4车道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提升,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义庄路(东港路*秀圣路)提升改造,线长****.**米,红线宽度** 米,按双向4车道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提升,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成秀路(秀洲大道*大德路)提升改造,线路全长是****.**米,秀洲大道到东港路段红线宽**米,东港路到大德路段红线宽**米,按双向4车道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提升,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
2.3概算总投资:*****.***元。
2.4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期)数字经济谷—(雁泾港路-东升西路)和(秀洲大道-秀圣路)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5计划工期:
各条道路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满足工期计划表的要求。
工期计划表 | |||
序号 | 路名 | 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1 | 雁泾港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2 | 木桥港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3 | 义庄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4 | 成秀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5 | 大德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6 | 秀庄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7 | 秀圣路 | 接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 ***日历天 |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招标人委托开始。
2.6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标化要求:达到区级标准化工地。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③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证明);
3.1.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市政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或***)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注:本项目市政类工程认可城市道路、城市公共广场、城市桥梁、地下交通(指隧道工程、车站工程)、城市供水(指供水厂、供水管道)、城市排水(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工程)、城市供气(指燃气源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储备厂(站)工程)、城市供热(指热源工程、管道工程)、生活垃圾(指填埋场工程、焚烧厂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系统、轻轨交通,下同】。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5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或外省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 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2.1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或【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市政工程类】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含***)负责人】或【总监】(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3.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3.4注:*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文件的规定。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账 号:***************************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地址: | 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号秀宏大楼 | 地址: | 嘉兴市文桥路***号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成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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