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云主机租用、等保整改及功能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需以现有协同办公平台为基础,在区**协同办公系统基础上开发业务应用场景,通过持续完善场景功能应用,提升**统筹办理等综合能力,助力提升单位综合服务能效为总体目标。 服务要求:*是通过界面更新与**优化,提供更友好的操作体验;*是根据新增业务需求开发定制化功能,确保日常业务高效开展;*是推进业务流程线上化,实现信息的高效存档与快速检索;*是融入智能化工具,如智能校对助手,助力提升办公效率;*是同步开发移动端功能应用,拓宽办公业务覆盖场景,提高政务人员作业便捷性;*是申请云资源扩张,保障数据处理与存储需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
*、评审专家名单:赵记、吴远慧、黄玉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安市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楼*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轮报价表
****年8月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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