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元采购需求:维修改造等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脱贫攻坚单位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脱贫攻坚单位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注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2、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 2024 年 07 月29日 09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解密成功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振丰小学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1514141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18841402283 邮箱地址:396704568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振华(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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