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1、*******罪犯实物奖励(加餐部分)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定于***4年7月3日**时**分在**********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阶段入围供应商:
第*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司
报价:*****.**元
****年6月份罪犯实物奖励(加餐部分)物资供应商:
**************
公示期:自***4年7月4日至****年7月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金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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