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的庐山市西牯岭矿山开发项目清淤工程(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招标工程项目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约***.***元。
2.3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日内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中及工程师及以上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即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其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3.1、3.2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级建造师(含)以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获取时间****年 7 月 5 日至****年 7 月 ** 日止,上午**:**-**:**,下午**:**-**:**。地点:************(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7 月 ** 日**时**分,地点为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其没收):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中标单位在**日内未签订施工合同及递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中标单位在7日内未办好与项目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及周边村民的清淤相关协定的(淤泥临时堆放、淤泥外运道路使用同意书等),导致工期延误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项目投标,*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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