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9日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公告
(第***场)
受************委托,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于****年7月9日9:**(以系统时间为准)举行天津市级储备大豆原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
*、品种、数量、等级、产地及生产年限:
采购****年国产大豆原油****吨;销售****年国产大豆原油****吨。
*、入库质量标准:
1.质量指标符合**/T ****要求,检测内容为:质量指标全项。
2.污染物限量指标须符合** ****,检测内容为:总砷、铅、苯并[a]芘。
3.真菌毒素指标须符合** ****,检测内容为:黄曲霉毒素B1。
4.农药残留限量须符合** ****,检测内容为:辛硫磷、马拉硫磷。
5.储存品质指标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要求,检测内容为:过氧化值、酸价。
成交企业须提供具备粮食检验检测资质的第*方机构出具的,本委托采购入库批次到货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原件作为入库依据,其检测项目按上述要求为准。
*、交货方式:
采购:采购成交**为承储库汽车车板价,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记录为准。入库地点为天津临港利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销售成交**为承储库汽车车板价,质量以实际情况为准(库内看大货),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记录为准。如出库有特殊要求,成交企业与承储库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方式:购销价差为***元/吨,采购/销售底价由委托方提供。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买方与卖方通过*次交易实现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采购底价为销售**加上价差,按照向下递减竞价,每次竞价差值为**元/吨的整数倍,直至成交。
销售**即为销售合同**,由采购成交企业在采购专场成交后通过交易平台签署销售合同。如不签署销售合同视为违约。
交易开始前**分钟,已报名并账户可用资金满足本场交易要求的企业若少于3家(不含3家),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权取消本场交易。
参与购销双向交易专场的企业,必须保证所交保证金可以覆盖该专场对应的采购和销售两个交易环节,如果因采购环节超量竞标,导致销售环节因保证金不足无法继续执行,则对应的购、销合同*律按违约处理。各企业在交易前务必明确自身可竞拍的标的数量,避免超额竞标造成违约处理。
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企业,须在交易会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熟悉交易流程及竞价交易系统的使用,我市场在交易会前*个工作日提供相关帮助支持。
*、参加交易企业资质:
国内凡依法注册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参加竞价交易企业与交易委托方和实际储存库点不能是同*法人,同*上级单位,不存在股权关系。
*、报名及看样:
本场交易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下*个工作日专场开启至****年7月8日**:**。
看样截止时间:****年7月8日**:**。
看样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杨译 ***********。
*、交货期限及结算:
按照合同要求,采购入库于****年7月**日前全部完成,销售出库于****年8月**日前全部完成;。
采购:采取货到付款方式,入库完成后需经市储备公司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对大豆原油进行扦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结算;检测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直到市储备公司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结算,期间产生的*切费用和委托方损失,由成交企业承担。
☆质量检验结果最终以市储备公司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销售:出库时采取款到付货方式,成交企业可*次性或分批次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方可办理出库。
*、交易双方须承认并遵守《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销售交易细则》,详见“京津冀*地粮缘”微信公众号天津中心版块、“津粮信”微信公众号交易信息版块。
*、其他:
已经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我市场工作人员核对企业资质无误后,即完成报名。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按照要求到全国**家联网的地方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注册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后方可进行交易报名。
交易双方均须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现金支付的,需将保证金汇入我市场指定银行帐户。采用保函支付的,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小时前向我市场提交保函材料并出具保函机构的电话及联系人,保函真实性验证通过后,可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为***元/吨,含履约保证金***元/吨、交易保证金***元/吨。
政府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和数额做出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交易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买卖双方收取手续费。在本市场竞价交易中有违约行为不满*年的企业须缴纳双倍保证金。
报名电话:(***)********
交易电话:(***)********、********
商务处理:(***)********、********
传真电话:(***)********
账户名称: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开户行:农行天津长城公寓支行
账 号:**-***************
结算部电话:(***)********、********
特别提示:
1、交易企业未成交的保证金和合同履约后被清退的保证金,由企业发起申请,我市场审核后通过农行天津长城公寓支行原路退回至企业绑定账户。
2、交易企业须用绑定银行账户汇款。
3、国家交易中心会员有效期过期后,将无法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板块进行报名,请各会员企业关注会员状态。
4、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
****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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