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创本工作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丰泽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为达,洪亚财,魏婷婷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号辉达大厦A栋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蔡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学校创本工作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号橘园创意广场**号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学校创本工作宣传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 | ******。 | 1、项目拍摄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派驻*个技术服务团队驻校工作,团队中至少有3名技术人员(含编导、导演、摄像师),团队成员须为成交供应商的员工(需要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个月任*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技术人员驻校期间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入校开展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校园开展工作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教学活动。 2、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备,如相机、无人机、电脑、视频拍摄设备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由技术人员携带驻校,驻校工作期间相关设备的保管、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技术人员驻校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理。 3、本项目涉及无人机飞行航拍内容,由成交供应商向当地部门报备并取得飞行资格,禁止违规飞行,若成交供应商违规飞行,采购人将按照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因违规飞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 | ****年7月**日交付成片。 | 经学校宣传部组织的评审会验收通过方可交付。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为达,洪亚财,魏婷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按****元以下1.5%(保底****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服务费缴交账户: 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方式:小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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