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 | ||
品目 | 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宁区上元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号2号楼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开展“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为全街道并辐射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患者开展专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年则无需提供)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磋商申请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企业为委托代理人近*月内任意*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4月-****年6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加盖公章前往**************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供应商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月内任意*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4月-****年6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加盖公章邮寄至**************(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汇款形式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 (单位名称:**************;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元支行)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并递交。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号有志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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