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石油化工装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振安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丹东市滨江中路**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滨江中路**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石油化工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石油化工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参数要求 |
灭火机器人 | 2(套) | ★*、实质性要求 1、符合 ** ***.1-****《消防机器人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第 *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2、据采购单位要求,安装符合《消防装备物资物联网标识管理》规定的*维码和 **** 标签, 器材在交付前须完成部局系统赋码工作,确保*物*码。。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次性交齐全部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上领取(售出不退)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滨江中路**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文件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上述材料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采购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丹东市滨江中路**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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