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东院*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 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东院*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法规函[****]***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医院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法规函[****]***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北路***号。
2.2建设规模:本期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约*****平方米(含门诊医技住院楼*栋约*****平方米、污水处理及污物暂存间约***平方米、液氧站约**平方米、门卫室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场、人防医院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液氧站、道路及场地铺装、地面绿化景观、室外管线等公用附属设施,满足可研要求。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完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含驻场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区域范围内建筑工程设计、节能、**深化设计及咨询、室外建筑环境设计、室外安装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医疗专项设计、***设计及其他专项设计等(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发包人要求附件“*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东院*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设计*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川省医学科学院·*川省人民医院
地 址: 成都市*环路西*段**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路***号蜀都中心*期1栋4单元****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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