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中标信息
第1包: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餐饮服务
1.中标供应商名称:***************
2.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增产道***号
3.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见附件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餐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年
第2包: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
1.中标供应商名称:****************
2.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明家庄园**-4-***
3.本项目第*包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元,中标综合折扣率为** %。供应商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见附件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年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曹永珍、吕艳、谷雅丽、朱红、赵勇、赵兴(采购人代表)、高锋(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娅、李娟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向第1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向第2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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