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于都县*普数据汇交成果汇总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于都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0:** 至 **:** 下午:**:** 至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馆*中心)*楼2号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入口(长征广场加油站旁第*排)***号*单元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于都县农业农村局于都县*普数据汇交成果汇总项目(项目编号:********-**--****)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都县*普数据汇交成果汇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都县*普数据汇交成果汇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于财购************** | 于都县*普数据汇交成果汇总项目 | 1 | 1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本项目落实支持创新、绿色、节能环保及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节能,环保;限制进口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特定资格条件: 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馆*中心)*楼2号开标大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退还。2、“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特别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回避情形的确认等)。各投标人应自行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各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负责进行本项目投标活动的系统操作和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以及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所签署的*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投标人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注:投标人代表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政府采购项目等黑恶势力。于都县政府采购监管股工作监督电话:****-*******邮箱:******@***.***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入口(长征广场加油站旁第*排)***号*单元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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