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1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安财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比选项目名称:那曲市安多县拉日曲帕那镇段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2.2比选范围:那曲市安多县拉日曲帕那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3.4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报名
4.1请于**** 年5月**日至 **** 年5月**日,每日上午**:**时-**时**分,下午**时**分-**:**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年(****年-****年或****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
4. 近*年(****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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