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第*方管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 *** 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第*方管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监测服务、颗粒物综合研判分析及推送服务、定期汇报及现场联合巡查服务、空气站臭氧数据监控及分析服务、现场应急溯源分析服务、联合专项行动服务。 服务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定量化、精细化研判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分析污染成因和来源,实现对污染物的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切实扭转我县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 服务时间:3年(合同逐年签订,每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代理费用*****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5月**日至****年5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华府街***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砀山县*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号*楼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华府街***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单位情况
***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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