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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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犁州特克斯县乡村振兴局人居环境环卫设施项目(*次)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合同名称:伊犁州特克斯县乡村振兴局人居环境环卫设施项目(*次)合同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特克斯县乡村振兴局
日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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