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隋唐洛阳城遗址(定鼎门遗址)安防(*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隋唐洛阳城遗址(定鼎门遗址)安防(*期)工程,项目代码:豫文物安〔****〕**号;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
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定鼎门遗址博物馆。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隋唐洛阳城遗址(定鼎门遗址)安防(*期)工程,主要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中心、机房建设等。
5、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资金,*******.3元;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个***%,*个必须”;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定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年**月**日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条件如下:
中标人名称:**********
单位地址:郑州**区苑陵街**号9层***号
中标价:*******.**元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发布公示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定鼎门遗址博物馆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区英秀街**号2号楼**层****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文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文物局党建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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