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建瓯市公安局市校外采集服务类采购项目设备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1
****全彩变焦枪型网络摄像机
**-***-***********-***
大华
个
***
2
****智能枪型网络摄像机
**
3
****平面杆装支架
大华定制
4
桌面式电源适配器
**-******
5
设备机柜
现场定制
国产
6
视频云存储-数据存储节点(含***硬盘**块)
**-********-*****
套
单*来源采购原因
****年建瓯市公安局市校外采集服务类采购项目设备,该项目为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项目,投标文件和协议中已明确了设备的品牌、型号,设备目前没有集采框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尽快交付使用,根据《关于明确单*来源采购事项适用情形、业务场景和决策依据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电信闽〔****〕** 号)场景(**),因此拟建议采用单*来源定向谈判方式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3月3日至****年3月6日,共4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日期:****-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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